燃爆了(河南“执行难”这些难题,法院解决大部分,这部分您得“注意”……)
记者调查——
河南:内顺机制 外聚合力 探索破解“执行难”
“执行难”一度被舆论诟病为“法律白条”。去年3月,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庄严承诺,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。”人口大省河南,矛盾集中,案件多发。为破解执行难,河南基层法院“绞尽脑汁”。“分段执行”破解“选择性执行”,“异地执行”化解“说情风”,公检法联动打击“老赖”……一项项“猛药”直指执行难“沉疴”。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改革虽取得明显成效,但其中暴露的一些共性问题,值得正在大力破解“执行难”的全国各级法院思考。且看记者走进河南省6个中院21个基层法院,带来的一线调研“情报”。
官司打赢了,不见钱;到法院去问,不见人。“黄花菜凉了”,人心也凉了……
“执行难,难于上青天!”有网友曾经如此感慨。事实上,执行难已困扰各地法院数十年。“法律白条”之名不胫而走,司法权威一再受挫。然而,执行难,究竟难在哪?
向内看:案多人少,手段单一,“人难找财难寻”;缺乏流程管理,“选择性执行”屡见不鲜。向外看:“说情风”吹得法院“脚软手也软”,司法联动尚未形成机制,面对老赖,法院有时“很无力”。
破解执行难,全国各地均在发力。河南作为重点推进地区,亦有自己的探索。“分段式执行”取代“一人包案”旧模式;“异地执行”击破“说情风”;公检法联动重拳打击“老赖”。河南法院正一步一个脚印朝着“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目标挺进。
改革中,问题始终与成绩并行。分段执行,如何明确责任?异地执行,是否应该“一刀切”?机制不顺,司法联动何以形成高效?涉执信访压力山大,又该如何化解?伴着河南第一场雪,记者走进当地基层法院,寻找答案。
寒冬抓“老赖”,原阳县法院警车驶过泥泞的乡间小路。戚艺芳 摄
分段执行:流水线作业,根治 “拖延症”
“前任局长就是累倒后辞职的,再这么下去,我也得辞职。”信阳浉河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感叹“有帅无兵”,局里17人,4个是退居二线的老庭长,2名新人业务不熟士气低落,年前该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只有40%左右。
“案多人少”是各地法院解决执行难遇到的最基础的问题。矛盾最为突出的金水区法院,12名执行长人均收案数在1000件以上。“周六正常上班,周日还要加班,基本上全员、全年无休。”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启明说。
人少案多,人员素质有时还跟不上。 “一人包案”的旧模式,更让消极执行、选择性执行、乱执行现象在一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,成为执行难的“顽疾”之一。
破解执行难,先从人下手。河南省高院提出了“1566”的标准:执行干警占全院干警的比例不能低于15%,具备审判资格的人数不能少于6人,具有审判和执行资格的人员要占执行干警总人数的60%。不少地方法院调遣精兵强将,对执行局“大换血”。
此外,河南省法院在全省两级法院执行系统实施统一管理。“两块牌子,一套人马”,16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全部加挂中院执行分局牌子,对执行力量进行优化配置和互补整合。
人员配齐了,如何使用?河南各地法院探索分段式执行,案件繁简分流、模块化管理,人员分工配合、相互监督。
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,实行分段集约执行,就是要进行分权、制约。“分段集约执行,把原来由个别人行使的执行权力分散到几个人、几个环节,通过‘流水线’作业,让各个环节上的执行人员相互监督,督促每个环节上的执行人员都尽职尽责,并做到有据可查。”
春节前,踏着积雪,记者跟随襄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岳豪远、朱德恩前往当地农村信用联社“查账”。银行办事人员核对法官信息后,很快查出并打印账户明细,整个过程用时20分钟。
岳豪远所做的工作,正是襄城县法院“分段执行”的第二步。完成财产查控后,这个案件就会离开岳豪远的案头。此后将经过不同部门四个阶段的执行程序,最终结案。每段一般停留10天以内,最多不超30天。
襄城县法院将执行局分为“一科五组”,搭建“流水线”。案件立案后,首先由综合科负责收案、审查、分配、保全等;然后由预执行组负责找人寻财,并对财产进行划拨、查封、冻结等措施;执行实施组负责传唤、司法拘留、罚款、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;财产处置组负责财产评估、网上拍卖;打击组负责打击拒执犯罪;最后是终结组,负责执行异议审查、结案、归档。
“分段后,执结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,平均执结周期由90天缩短到30天。以前针对执行局的举报多,今年,到现在一起吃请举报都没有。”襄城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冀超良说。
河南商丘睢阳区,一家四口暴力抗法被带走 霍亚平 摄
异地管辖:排除地方干扰,拒绝“说情风”
前不久,一起案件轰动焦作沁阳县。
“听说没有?博爱县法院来咱这儿抓老赖,一个局长欠账不还,当场就给扣了。电视台都录着像呢,丢人丢大了……”
一名正职局长,法院说“下手”就“下手”?这事儿还真不忽悠。
2013年,沁阳县任某向江南村镇银行贷款50万元。沁阳某局长樊某是担保人。2014年10月,任某拒不还款。次年,法院判决任某、樊某承担返还义务,可樊某不承认担保责任。在人情干扰下,案件迟迟没有进展。
2016年2月,河南高院实施执行案件异地管辖改革,在许昌、焦作两级法院试点。
焦作中院将基层法院两两分组,沁阳和博爱法院结对子,申请人到博爱县法院立案异地执行。法官将樊某列入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,不过3天,樊某督促任某还清欠款。
“此案由媒体全程直播,广为宣传,在我们当地引起巨大反响。不少被执行人一听说异地执行,便主动履行义务。” 焦作市博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强说。
人情干扰、地方保护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的老大难。一些被执行人是地方党政机关、村委会、名人名企等“特殊群体”的案件,当地法院不敢、不便采取强制措施;个别地方领导乱打招呼,保护被执行人利益,让执行干警背上“思想包袱”。异地执行后,干警更有底气去碰“特殊主体利益”,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。
“对法院来说,异地执行是一种监督。一些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,可能碍于情面故意不执行。”焦作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薛拥复说。
裕华新材料公司因欠石英砂厂货款200多万元,列为被执行人。申请人得知,裕华公司负责人的子女曾在博爱县法院工作,便到沁阳法院立案。随后,裕华公司提供100万元承兑汇票,并达成协议,剩余欠款限期分月偿还。
采访中,执行干警反映,异地执行难免产生一些障碍,比如经费保障问题、情况不熟悉问题等。
为提高效率,河南法院探索配合机制。结对法院相互提供办公用房、办公设备,并在用车、住宿、就餐上提供帮助;相互代收立案材料,不增加申请人诉累。
“焦作中院配备执行联络员,协助异地法院寻找被执行人、办理查控手续、组织集中执行。案件在紧急情况下,由被执行人和财产所在地法院先行查控,执行法院及时跟进。”薛拥复说。
与此同时,河南法院加大统一管理、协调力度,通过量化考核解决异地管辖后信访责任划分问题;加强与异地公安协调,建立异地执行联动机制;依靠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解决执行难协调小组,保证异地执行效果。
“老赖”李某被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干警控制。霍亚平摄
三剑合璧:抱团取暖,公检法联合打“老赖”
农历正月初四,商丘柘城雪花飞舞。当千家万户还沉浸在过年的喜庆中时,一场对“老赖”的围剿在雪夜中悄然展开。
晚20时,刺耳的警笛骤然划破黑夜,柘城县法院警灯闪烁。50多名法警和执行法官迅速在法院办公楼前集结。
“恶劣天气,正是考验战斗力的时刻。出发!”简单“战斗”动员后,柘城县法院院长张书勤带领干警消失在雨雪中。
车队在艰难行进。张书勤解释深夜行动的原因:“老赖”很狡猾,早出晚归刻意躲避。我们也摸索出了一套规律:早上堵被窝、中午堵酒桌、晚上堵牌桌。今晚是雨雪天气,成功率相对高。
前三个地方放了“空炮”。
“扑空是常态,不能恋战,效率第一。”在去乡村一个抓捕点的路上,柘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朝圣介绍,法院很难掌握被执行人行踪,需要公安部门紧密配合。
为此,柘城法院与公安机关制定协助范围: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;打击拒执犯罪等具体实施细则。县公安局使用“人脸”、“物脸”识别系统,“黑名单”中的“老赖”或车辆进入县城,便可触发报警装置,及时控制。目前,该县公安机关每月可控制10多名“老赖”。
21时18分,第五个抓捕点。柘城县骨伤医院对面的居民区内,一幢3层别墅门口停着两辆豪车。一阵敲门声后,屋内传来两名女子的声音。随行法官亮明身份后,大门依然紧闭。随后,3名法警翻门入内,强行打开大门。一名女子掐住女警的脖子、,拳打脚踢。几分钟后,身着睡衣躲在三楼箱子堆里的被执行人,被强制带回。
一个半小时内,两名“老赖”被抓,还有一名妨碍公务的人员被控制。当夜,3人均被依法拘留。如果不能在15天内还款,两名“老赖”很可能因涉嫌“拒执罪”被刑拘。
“老赖”人人喊打。河南三级法院联合公安、检察院制定了联动方案。但不是每个基层法院都像柘城县一样,与公安、检察部门高度“粘合”。特别是公诉案件的罪与非罪,各部门都有自己的法律解释。
如何达成共识、提高办案效率?河南很多基层法院进行了探索。
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在实际操作中研究出由公安机关出具自诉建议,代替不予立案通知的方法,以减轻公安机关压力。柘城县则依靠公检法的联席会议制度,针对争议案件群策群议,保证案件顺利推进。
如何激发公安、检察机关积极性?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建议,将“打击拒执”犯罪纳入绩效考评,给予物质上或政治上的激励。柘城法院通过协调公安机关,派出所民警凡抓到一人,由县局给派出所加分,纳入全局绩效考核;滑县由县委牵头,把解决执行难列入全县相关部门考评机制。
日前,河南省公检法共同出台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》,细化分工,明确立案、侦查、审理程序。《规定》明确,三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案件过程中,消极履行法定职责,造成严重后果的,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。
在系列“组合拳”作用下,河南公检法联动打击“老赖”确有成效。2016年,全省案件执结数、执结标的额同比上年分别上升47.7%、75.2%。1244人因拒执罪被判处刑罚,人数超过2015年的三倍,居全国第一。5.6万名“老赖”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,在全社会营造了重拳出击治“老赖”的凌厉声势。
春节期间,利剑依然高悬。河南省法院瞄准除夕、大年初一等时间节点,拘传、拘留长期外逃“老赖”927人,执结各类案件1956件,执行款1.49亿元,全部发放到位。
任重道远:法院 “力不从心”,破解执行难更需社会“给力”
调查中,记者发现,即使河南法院在内外两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,成效明显。面对造成执行难的一些深层次社会问题,法院却依然“有心无力”。
在基层,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数量很多,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却往往无法履行义务。“尤其在农村,电动车,、三轮车撞人事故多发,赔偿一般都是数十万元,严重的达到上百万元。大部分人都没有履行能力。” 汤阴县法院院长苏洪涛说。
采访中,不少基层法官建议,对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,适当进行司法救助,并与其他社会救助结合起来,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,从而减少信访,维护社会稳定。
“但法院毕竟不是保险公司,真正破解‘执行难’一定要区别开‘执行难和执行不能’。”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副院长陈宏图建议。
何为“执行不能”?陈宏图说,依法穷尽一切强制措施,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,属于“执行不能”,绝非“法律白条”。最高法院今年曾做过统计,此类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%—50%。具体的比例,则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及社会治理体系密切相关。
采访中,执行人员普遍反映,有些申请人缺少交易风险意识,明知被告人已无执行能力,仍重复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,案件“执行不能”时便迁怒于法院和执行人员。河南某基层法院墙壁上的标语更直接点出了这一点,“法院不欠你钱,是被执行人欠你钱。”
陈宏图感叹,“尤其在近些年高发的民间借贷事件中,很多申请人将交易风险转嫁到法院来,由此变成了执行难题。”
除了风险意识缺失,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,也加剧了执行难。“失信违法成本太低,尤其是在农村,现在信用惩戒的限制高消费,限制飞机、高铁出行等措施几乎没有约束力。”安阳市中院院长程慎生表示。
在河南省法院向“执行难”宣战誓师大会上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曾说,“解决‘执行难’,彰显司法威严,不仅是一个司法问题,更是一个社会问题。”
而解决这一社会问题,不单单是法院的“家事”,更是一件“天下事”,需要政府部门、社会舆论“事事关心”。
本期编辑 | 侯琳琳 审核 | 程明辉 时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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